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招考公告
為滿足北方、上海、廣東、四川、東北、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增編后的用人需要,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,國家公務員局、環境保護部將組織實施環境保護部所屬6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2010年度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報考條件
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1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2)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75年6月11日至1992年6月11日期間出生)或40周歲以下(1970年6月11日至1992年6月11日期間出生,僅限于核工程、核技術、輻射防護、反應堆工程、核物理、焊接技術、無損檢驗等核專業類報考人員);
(3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;
(4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5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(6)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(7)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被確定為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擬錄用人選的人員,未滿服務期的公務員,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,現役軍人,不得參加報名。
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,在2008年、2009年、2010年中央機關招考時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人員,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,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,不具有報考資格。
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。
二、報考程序
(一)職位查詢
各監督站具體的招考人數、職位、資格條件、基層工作經歷等詳見《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》(以下簡稱《招考簡章》)!墩锌己喺隆房稍谝韵戮W站查詢下載:
國家公務員局網站(http://www.scs.gov.cn)
環境保護部網站(http://www.zhb.gov.cn)
對《招考簡章》中的專業、學歷、學位、資格條件、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,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,招錄單位的咨詢電話見附件1。
(二)報名
本次考試報名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,各監督站電子郵箱如下: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(beifangzhan@mep.gov.cn)、上海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(shanghaizhan@mep.gov.cn)、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(guangdongzhan@mep.gov.cn)、四川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(sichuanzhan@mep.gov.cn)、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(dongbeizhan@mep.gov.cn)、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(xibeizhan@mep.gov.cn)。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寫《考試報名登記表》,以電子郵件的方式,發送至上述電子郵箱,同時上傳本人近期電子證件照片。
《考試報名登記表》和填表說明見附件2、附件3。
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:
1、提交報考申請。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6月11日8:00至6月18日18:00期間提交報考申請。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,不能用新、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,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。報名時,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,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、準確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報考資格。對偽造、變造有關證件、材料、信息,騙取考試資格的,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。
2、查詢資格審查結果。報考人員請在提交《考試報名登記表》2日后,撥打咨詢電話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。通過資格審查的,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。6月11日8:00至6月18日18:00期間,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,可以改報其他職位。
(三)發放準考證
報名確認成功后,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6月28日至7月4日期間,前往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。如不便前往,也可提出申請由報考單位寄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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